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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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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拟采用核定征收如何办理?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第九条 拟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非居民企业应填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鉴定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报送的《鉴定表》的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进行审核,并签注意见。  对经审核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非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自收到企业提交的《鉴定表》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将鉴定结果告知企业。非居民企业未在上述期限内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其征收方式视同已被认可。2015年4月17日上述第九条修正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2号《关于修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公告》的规定: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号)第九条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非居民企业送达《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鉴定表》),非居民企业应在收到《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表》的填写并送达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征收方式的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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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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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核定征收的非居民企业从事不同核定利润率的经营活动,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八条 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适用不同核定利润率的经营活动,并取得应税所得的,应分别核算并适用相应的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凡不能分别核算的,应从高适用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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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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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如何确认?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七条 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其境内外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并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如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可视同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确定其劳务收入并据以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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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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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混合销售中提供服务的劳务收入如何确认?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六条 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其销售货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劳务服务收费金额,或者计价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价标准核定劳务收入。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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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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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的利润率是多少?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五条 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  (一)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  (二)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  (三)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非居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比上述标准更高的利润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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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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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条 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三)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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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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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条 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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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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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按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条 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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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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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条 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三)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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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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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在何种条件下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条 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三)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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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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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是否要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三条 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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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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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是否要设置账簿?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三条 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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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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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核定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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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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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根据2007年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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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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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具体含义?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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