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和支出必须按规定单独核算和管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条 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