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同时符合什么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 (一)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 (二)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