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是否免税?
答: 首先在会计处理上,法人合伙人对取得的实际分红收益通常计入投资收益。但由于“先分后税”原则的处理,该分红已经包含在上述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故确认该投资收益时应作纳税调整减少。 需要明确的是,由于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不属于直接投资,即不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分红,因此该分红不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不得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