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答:根据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核定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