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扣缴义务人应当设立代扣代缴税款(非居民企业)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
答:根据国税发〔2009〕3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准确记录企业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