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扣缴义务人支付非居民企业(境内无机构或场所)款项为外币的如何折算人民币?
答:根据国税发〔2009〕3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