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