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搬迁的资产大修理方重新使用的,该资产净值加上修理支出作为计税成本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 企业搬迁的资产,需要进行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应就该资产的净值,加上大修理过程所发生的支出,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按该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