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行业专区 Solutions
Solutions

行业专区

问: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借款人是否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款人自愿支付的利息?

日期: 2017-08-16
来源:
浏览次数: 61

 

问: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借款人是否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款人自愿支付的利息?

答:根据法释〔2015〕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