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行业专区 Solutions
Solutions

行业专区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优惠政策

日期: 2022-07-14
来源:
浏览次数: 33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优惠期限

优惠幅度

文件号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1911日至20211231

50%

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深圳市税务局2019年第4号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211日至20241231

5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311日至20271231

50%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小规模的纳税人(含个体户及个人),不适用一般纳税人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