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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居民企业的机构、场所具体含义?

日期: 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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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55

 

问:非居民企业的机构、场所具体含义?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提供劳务的场所;

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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