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收到居民身份认定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第十三条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自收到居民身份认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一)居民身份认定书; (二)境外注册登记证件; (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