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终止居民身份的,自收到通知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第十四条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应当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