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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猪、兔的饲养,按“牲畜、家禽的饲养”项目税务处理?

日期: 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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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猪、兔的饲养,按“牲畜、家禽的饲养”项目税务处理?

答: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关于实施农 林 牧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规定: 四、企业从事下列项目所得的税务处理

(一)猪、兔的饲养,按“牲畜、家禽的饲养”项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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