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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日期: 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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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税〔2017〕58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规定: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四、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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