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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居民企业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500万以内免征,超过部份减半)?

日期: 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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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居民企业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500万以内免征,超过部份减半)?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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