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报送资料
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7、研发费用专项税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