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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解答 Solutions
Solutions 疑难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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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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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一次性辞退补偿款个税政策 项目政策内容一、政策规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78号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超过部份计算公式商数=超过3倍部分/工作年限数(注: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应交个税=(商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作年限数税前扣除时间税总函(2015)299号: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实际支付时税前扣除,计提时不得扣除)《劳动法》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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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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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表(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时间表 项目类别申报人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年度汇算清缴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人按月申报次月15日之前年薪12万以上在次年3月31日之前汇总申报其他各项所得扣缴人按月申报次月15日之前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1、单位应指定支付应税所得的财务部或其他部门人员为办税人员,办税人员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2、扣缴义务人的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共同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负法律责任;3、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4、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有义务向纳税人开具代扣代缴税款凭证;5、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的应扣未扣的税款,其应纳税款仍由纳税人缴纳,扣缴义务人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6、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正确反映个税扣缴情况,并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时间表 项目类别申报人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年度汇算清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申报按年申报次年3月31日之前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自行申报按月申报次月15日之前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自行申报按月申报次月15日之前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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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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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一)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表人民币 元级数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C)税率速算扣除数换算系数1C20%0无23,36020%084%321,00030%2,00076%449,50040%7,00068%公式C应纳税额=[(C-800)/(1-20%)]*20%C3,360应纳税所得额=[(C-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或.应纳税所得额=[(C-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速算扣除数注: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费用为收入的20%。 (二)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表人民币 元级数应纳税所得额(B)税率速算扣除数备注1B20%0B=A-80023,20020%0B=A* (1-20%)320,00030%2,000450,00040%7,000公式B应纳税额=(A-800)*20%A3,200应纳税额=A* (1-20%)*20%4,00020,000应纳税额= A* (1-20%)*30%-2,00025,00050,000应纳税额= A* (1-20%)*40%-7,00062,500注: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费用为收入的20%;假设:A表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总额(含税),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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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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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所得适用税率表人民币  元 所得项目类别每次收入额(A含税) 扣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备注劳动报酬所得A80020%按次计征4,000A*20%25,000A*20%30%速算扣除数200062,500A*20%40%速算扣除数7000公式A应纳税额=(A-800)*20%B4,000应纳税额=A* (1-20%)*20%3,20025,000应纳税额= A*(1-20%)*30%-2,00020,00062,500应纳税额= A* (1-20%)*40%-7,00050,000假设:A表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总额(含税),B表示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A80020%*(1-30%)减征30%4,000A*20%减征30%公式A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800)*20%*(1-30%)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特许权使用费A80020%按次计征4,000A*20%公式A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800)*20%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每次收入额020%A*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扣除费用标准(0或税收优惠额度)]*20%财产租赁所得(以月为一次)A80020%不含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另外列示4,000A*20%公式A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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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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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人民币 元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A)不含税级距(B)1A〈=15,000B〈=14,25050215,000〈A〈=30,00014,250〈B〈=27,75010750330,000〈A〈=60,00027,750〈B〈=51,750203750460,000〈A〈=100,00051,750〈B〈=79,750309,7505100,000〈A79,750〈B35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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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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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人民币  元 级数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月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A〈=1,500B〈=1,4553021,500〈A〈=4,5001,455〈B〈=4,1551010534,500〈A〈=9,0004,155〈B〈=7,7552055549,000〈A〈=35,0007,755〈B〈=27,255251,005535,000〈A〈=55,00027,255〈B〈=41,255302,755655,000〈A〈=80,00041,255〈B〈=57,505355,505780,000〈A57,505〈B4513,505注:1、A表示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B表示月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2、境内公民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3、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外籍个人工薪所得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4、工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公民)=应发工资-3500-个人负担的社保费(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减免税所得;5、计税工资不含以下项目: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6、依据文件号:《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00号修正),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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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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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答:财税字〔1998〕61号《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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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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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12〕40号《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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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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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和个人取得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13〕5号《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根据财税〔2011〕76号《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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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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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05〕45号《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13〕10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五、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号〔2010〕4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本通知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五、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851
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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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抵减相关税费?答:根据财税〔2014〕42号《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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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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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可以从其所得中扣除?答: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三、关于中介费扣除问题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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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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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七)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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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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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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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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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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