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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解答 Solutions
Solutions 疑难解答
886
2017 - 08 - 09
点击次数: 59
问:外籍人员境内工薪所得可以在减除3500元费用基础上再减除附加费用1300元?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九条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第三十条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887
2017 - 08 - 09
点击次数: 34
问:工薪所得减除基本费用标准为3500元?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888
2017 - 08 - 09
点击次数: 169
问: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税前扣除?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889
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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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对教育、公益事业的捐赠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四条 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890
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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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批准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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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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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批准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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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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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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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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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征个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五条 税法第四条第八项所说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894
2017 - 08 - 09
点击次数: 349
问: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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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点击次数: 54
问: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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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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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收取的保险赔款免征个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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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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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收取的生活补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免征个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四条 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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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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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收取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三条 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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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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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收取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二条 税法第四条第二项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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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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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的政府和国际组织颁发的各项奖金免征个税明细表序号奖金名称归属领域个税优惠依据文件1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教育免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8号2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金教育、科字、技术免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号3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教育、科字、技术免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8号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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