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疑难解答 Solutions
Solutions 疑难解答
76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33
问:国内联运凭证的印花税如何计税和缴纳?答: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三、关于国内联运凭证的计税和缴纳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77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37
问:军火武器的研制、生产和供应合同免征印花税?答:根据国税发〔1990〕200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考虑到军火武器的研制、生产和供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现明确对下列合同免征印花税。    一、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78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105
问:对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答:根据国税函〔200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79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40
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答:根据国税函〔2004〕9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一、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80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41
问: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答:根据财税〔2004〕17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为支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继续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81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46
问: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答:根据财税〔2005〕10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82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41
问:对饮水工程建设的产权转移书据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答:根据财税〔2012〕3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二、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83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104
问: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中国海油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之间,中国海油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中国海油集团的各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互供石油和石油制品所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或其他名称的表、证、单、书),暂不征收印花税。  本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84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40
问: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是否免征印花税?答:根据财税〔2011〕10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的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85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59
问: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是否免征印花税?答:根据财税〔2008〕137号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86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71
问:对公租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是否免征印花税?答:根据财税〔2010〕8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0年9月27日起,执行期为三年。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87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61
问: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协议是否免征印花税?答:根据财税号〔2010〕4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一、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88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135
问: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答:根据财税〔2008〕2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89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66
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印花税的优惠?答:根据财税〔2008〕2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一、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税收政策(四)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90
2017 - 08 - 13
点击次数: 40
问: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答: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7、军事货物运输、抢险救灾物质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特殊的货运凭证。8、对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从1999年1月1日起独立运营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凡属在邮电管理局分营前已贴花的资金免征印花税,1999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资金按规定贴花。9、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10、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并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11、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12、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