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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解答 Solutions
Solutions 疑难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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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0
点击次数: 75
问: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否与“流转税”同征同免?答:除特殊规定以外,一般情况下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与“流转税”同征同免。注:财税[2005]72号规定,对“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注:出口退增值税,不退还已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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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0
点击次数: 58
问: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是否退城市维护建设税?答: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注:出口退增值税,不退还已征的城建税。    法律依据:财税[2005]72号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注:除上述情况及特殊规定外,城市维护建设税与“三税”同征同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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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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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哪个会计科目核算?答: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核算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会计分录如下:1、纳税申报时,计提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2、银行扣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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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0
点击次数: 47
问:小规模纳税人到国税局代开发票是否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答: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代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深国税发〔2009〕123号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深国税告〔2009〕7号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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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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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费依据或基数是什么?答:根据国发[1985]19号《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简称为“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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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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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范围?答:根据国发[1985]19号《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根据财税[ 2010 ] 103 号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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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0
点击次数: 42
问:对外资企业是什么时间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答: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即2010年12月1日之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财税[ 2010 ] 103 号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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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0
点击次数: 49
问:深圳市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什么时间调整为“7%”?答:根据《转发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调整的通知》(深国税函〔2010〕366号)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征收城建税的税率由原来的“1%”调整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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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0
点击次数: 283
问:深圳市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多少?答:根据《转发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调整的通知》(深国税函〔2010〕366号)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征收城建税的税率由原来的“1%”调整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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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0
点击次数: 41
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多少?答: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城建税税率分三档:7%,5%,1%,如下:城市市区——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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