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疑难解答 Solutions
Solutions 疑难解答
1546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261
问: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答:根据财税〔2015〕16号《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1547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141
问: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答:根据财税〔2015〕16号《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1548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28
问: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答:根据财税〔2015〕16号《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1549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35
问: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加证从量消费税?答:根据财税〔2015〕60号《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规定: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
1550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22
问: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复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的当月申报缴纳消费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1号《关于取消销货退回消费税退税等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规定:二、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复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的当月申报缴纳消费税。
1551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29
问: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时,应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退税证明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办理退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1号《关于取消销货退回消费税退税等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规定:一、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货的,其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予以退还。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时,应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退税证明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办理退税。
1552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155
问: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准予抵扣已纳消费税款?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9号《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规定:一、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外购应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未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将已抵扣的消费税税款,从核实当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中冲减。
1553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97
问: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答:根据财税字〔1995〕53号《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554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30
问:关于白酒的征收范围?答:根据国税发〔1993〕156号《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二、关于酒的征收范围问题(一)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二)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确定税率征税。(三)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四)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五)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六)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1555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79
消费税税率表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税目从量征税的计税单位税率(税额)一、烟1.卷烟甲类卷烟(生产或进口环节)0.003元/支56%乙类卷烟(生产或进口环节)0.003元/支36%2.雪茄烟36%3.烟丝30%4.卷烟批发环节5%财税〔2015〕60号规定,自2015年5月10日起11%加征:0.005元/支从量税二、酒及酒精1.白酒0.5元/斤20%2.黄酒吨240元/吨3.啤酒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4.其他酒10%三、化妆品30%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铂金首饰和钻石、钻石首饰5%2.其他贵重首饰演和珠宝玉石10%五、鞭炮、焰火15%六、成品油1、汽油1.52元/升2、柴油1.20元/升3、航空煤油1.20元/升4、石脑油1.52元/升5、溶剂油1.52元/升6、润滑油1.52元/升7、燃料油1.20元/升七、小汽车1、乘用车(1)(2)(3)(4)(5)(6)(7)2、中轻型商用客车5%八、摩托车1、气缸容量为250毫升3%2、气缸容量为250毫升以上的10%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高档手表1万元及以上/只20%十一、游艇10%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三、实木地板5%十四、电池自2015年2月1日起开征4%十五、涂料自2015年2月1日起开征4% 附注一: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
1556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140
消费税税目表 税目子目注意事项(一)烟1.卷烟2.雪茄烟3.烟丝掌握卷烟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的复合计税方法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二)酒及酒精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5.酒精掌握白酒的复合计税方法注意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的税率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果啤属于啤酒税目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三)化妆品含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与金、银、铂金、钻相关的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其他与金、银、铂金、钻无关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五)鞭炮焰火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六)成品油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剂油5.润滑油6.航空煤油7.燃料油(1)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均属于润滑油征税范围。润滑脂是润滑产品,生产、加工润滑脂应当征收消费税。(2)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3)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4)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
1557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377
应税消费品的平均成本利润率表货物名称利润率(%)货物名称利润率(%)1、甲类卷烟101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2、乙类卷烟511、摩托车63、雪茄烟512、高尔夫球及球具104、烟丝513、高档手表205、粮食白酒1014、游艇106、薯类白酒515、木制一次性筷子57、其他酒516、实木地板58、化妆品517、乘用车89、鞭炮、焰火518、中轻型商用客车5
1558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531
消费税的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企业类型税收政策一、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1、外贸企业直接出口出口免税并退税2、外贸企业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出口免税并退税3、外贸企业受托其他企业(商贸企业)代出出口出口不予退(免)税4、免税并退上一环节已征消费税,用退税计税依据和规定征税率计算退税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二、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免征生产销售环节消费税,即无消费税1、直接出口出口免税但不退税2、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出口免税但不退税三、商贸企业(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无出口经营权1、无出口经营权,自行无法出口贸易流通环节,一般无消费税2、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出口不予退(免)税依据文件:《消费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559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183
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范围?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范围如下: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8.以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新改)9.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注释一]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1560
2017 - 08 - 08
点击次数: 241
问: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范围?答: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范围如下: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8.以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新改)9.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注释一]扣税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买价是指发票上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 [注释二]对扣税规则的理解:1.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不包括酒类、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2.允许扣税的只涉及同一税目中的购入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3.需自行计算抵扣。允许扣税的应税消费品按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4.在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2003年5月1日起含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