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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耕地占用税
问: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日期: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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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日期: 2017-08-14
浏览次数: 23

 

问: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根据国务院令第511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8年修订)的规定: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财政部 国税总局令第49号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的规定:

  第二条   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三条  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  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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