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Case 耕地占用税
问: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日期: 2017-08-1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225

问: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日期: 2017-08-14
浏览次数: 225

 

问: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答:根据国务院令第511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8年修订)的规定:

第十四条 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