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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耕地占用税
问:免征耕地占用税的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具体范围?
日期: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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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免征耕地占用税的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具体范围?

日期: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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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免征耕地占用税的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具体范围?

答:根据国财政部 国税总局令第49号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的规定:

第八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
  (一)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洞库、仓库;
  (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七)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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