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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资源税
问:资源税新旧税制衔接的具体征税规定?
日期: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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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资源税新旧税制衔接的具体征税规定?

日期: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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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资源税新旧税制衔接的具体征税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的规定:

五、新旧税制衔接的具体征税规定
  (一)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的油气田在2011年11月1日以后开采的原油、天然气,依照新的资源税条例规定及税率缴纳资源税;此前开采的油气依法缴纳矿区使用费。
  (二)按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的油气田2011年11月1日以前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在2011年11月1日以后销售和自用于非连续生产应税油气的,依照新的资源税条例规定及税率缴纳资源税;其在 2011年11月1日以前签订的销售油气的合同,在2011年11月1日以后收讫销售款或者收到索取销售款凭据的,依照新的资源税条例规定及税率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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