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的规定:
八、盐 (二)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