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范围?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征税项目划分的具体纳税人如下:
纳税人 | 注释 |
1.立合同人 | 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签订,那么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人。 |
2.立账簿人 | 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
3.立据人 | 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书据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则各方都是纳税人。 |
4.领受人 | 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
5.使用人 |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
6.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 是指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
【新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印花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