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副本视同正本使用是否要另行贴花?
答:根据《国税地字〔1988〕25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规定:
12.什么是副本视同正本使用?
纳税人的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正本遗失或毁损,而以副本替代的,即为副本视同正本使用,应另贴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