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金融机构营业账簿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根据《国税地字[1988]第28号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的规定:五、关于纳税地点
根据银行系统的机构设置,银行所用营业账簿的印花税,由各级独立核算的行、处在其所在地缴纳。对记载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由各级行、处按其账面记载的自有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对附属核算的处、所使用的其他账簿,由独立核算的行、处负责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