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代理合同是否要缴印花税?
答:依据国税发(1991)155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无需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