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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印花税
问: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日期: 201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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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日期: 201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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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4 z3 p4 j0 W2 Q) Y$ F% B! l5 F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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