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应税凭证金额变更的印花税处理?
答:印花税征税依据以应税凭据所列的金额为准,若实际结算与凭证所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并根据调整后的计税依据相应补缴或申请退还(抵缴)。此处“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具体指什么情形(是否包括正式签订补充合同、电子邮件确认、后续订单、要货单结算等)需要税务机关的进一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