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建的房屋计征房产税的时间?
答:根据财税地字〔1986〕8号《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