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答:根据国税发〔2003〕89号《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
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