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费依据或基数是什么?
答:根据国发[1985]19号《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简称为“三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