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Case 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所得为外币的如何折算为人民币计税?
日期: 2017-08-0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91

问:个人所得为外币的如何折算为人民币计税?

日期: 2017-08-09
浏览次数: 91

 

问:个人所得为外币的如何折算为人民币计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十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四十三条 依照税法第十条的规定,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规定,在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