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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个人所得税
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所得适用税率表
日期: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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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257

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所得适用税率表

日期: 2017-08-09
浏览次数: 257

 

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所得适用税率表

人民币  

所得项目类别

每次收入额(A含税) 

扣除费用标准

适用税率

备注

劳动报酬所得

A<=4,000

800

20%

按次

4,000

A*20%

25,000

A*20%

30%

速算扣除数2000

62,500

A*20%

40%

速算扣除数7000

公式

A<=4,000

应纳税额=A-800*20%

B<=3,200

4,000

应纳税额=A* (1-20%)*20%

3,200

25,000

应纳税额= A*(1-20%)*30%-2,000

20,000

62,500

应纳税额= A* (1-20%)*40%-7,000

50,000

假设:A表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总额(含税),B表示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

A<=4,000

800

20%*(1-30%)

减征30%

4,000

A*20%

减征30%

公式

A<=4,00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800)*20%*(1-30%)

4,00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特许权使用费

A<=4,000

800

20%

按次

4,000

A*20%

公式

A<=4,00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800)*20%

4,00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每次收入额

0

20%

A*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扣除费用标准(0或税收优惠额度)]*20%

财产租赁所得(以月为一次)

A<=4,000

800

20%

不含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另外列示

4,000

A*20%

公式

A<=4,00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税费-修缮费用)*20%

4,00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税费-修缮费用]*20%

注:财产租赁交易税费和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可以税前扣除

个人出租住房所得

A<=4,000

800

10%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000

A*20%

公式

A<=4,00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税费-修缮费用)*10%

4,00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税费-修缮费用]*10%

注:财产租赁交易税费和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可以税前扣除,实际操作可能核定征收

财产转让所得

每次转让收入额

财产原值+税费

20%

应纳税额=(每次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注:个人转让房产所得,一般采取核定征收方式(1%-3%)

偶然所得

每次收入额

0

20%

代发机关代扣代缴

应纳税额=每次转让收入额*20%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其他所得

每次收入额

0

20%

除上述所得以外

应纳税额=每次转让收入额*20%

注: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纳税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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