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别 | 申报人 | 申报方式 | 申报时间 | 年度汇算清缴 |
工资薪金所得 | 扣缴人 | 按月申报 | 次月15日之前 | 年薪12万以上在次年3月31日之前汇总申报 |
其他各项所得 | 扣缴人 | 按月申报 | 次月15日之前 | |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 | 1、单位应指定支付应税所得的财务部或其他部门人员为办税人员,办税人员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
2、扣缴义务人的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共同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负法律责任; |
3、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 |
4、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有义务向纳税人开具代扣代缴税款凭证; |
5、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的应扣未扣的税款,其应纳税款仍由纳税人缴纳,扣缴义务人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 |
6、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正确反映个税扣缴情况,并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