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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个人所得税
问:单位和个人年金缴费超标准的部份,计入当期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日期: 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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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位和个人年金缴费超标准的部份,计入当期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日期: 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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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位和个人年金缴费超标准的部份,计入当期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税〔2013103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本通知自201411日起执行。

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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