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Case 企业所得税
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时的受理要求是什么?
日期: 2017-08-0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35

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时的受理要求是什么?

日期: 2017-08-08
浏览次数: 35

 

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时的受理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规定:第七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岗位在收到纳税人的税收优惠申请后,应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申请的税收优惠项目,依法不需要由税务机关审查后执行的,应当即时告知纳税人不受理。

(二)申请税收优惠的资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三)申请税收优惠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税收优惠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税收优惠材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