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事后报送资料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范围?
答: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的相关规定: 事后报送资料的税收优惠项目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
2、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
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