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主体范围?
答:根据2007年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废止。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