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法关于软件开发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2008年10月30日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