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法关于艺术表演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2008年10月30日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