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法关于提供长期劳务收取劳务费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2008年10月30日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