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存货盘亏损失的证据材料包括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存货盘点表; (四)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