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Case 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的证据材料包括哪些?
日期: 2017-08-0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188

问:企业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的证据材料包括哪些?

日期: 2017-08-08
浏览次数: 188

 

问:企业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的证据材料包括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为其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二)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
  (三)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