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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企业所得税
问:财政拨款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日期: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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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政拨款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日期: 2017-08-09
浏览次数: 257

 

问:财政拨款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根据2007主席令第6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1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根据2007国务院令第51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自20081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解释】企业放弃将其作为不征税收入,则形成的相关支出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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